《宝晋斋帖》《淳熙秘阁续帖》《墨迹本》《三希堂帖》
《送梨帖》 ,一般认为是王献之所书,但如今只能见到有墨迹本黑白照片流传于世,另外多部法帖中有所提及,关于其流传过程、版本等诸多问题,在宋朝时已聚讼纷纭。
米芾所见《送梨帖》
米芾《书史》云:“王献之《送梨帖》云:‘今送梨三百颗,晚雪,殊不能佳。 ’上有梨干‘黎氏’印,所谓南方君子者。跋尾半幅云:‘因太宗书卷首见此两行十字,遂连此卷末,若珠还合浦,剑入延平。太和三年三月十日,司封员外郎柳公权记。 ’后细题一行曰:‘又一帖十二字连之’ ,余辨乃右军书,云:‘思言叙卒何期但有长叹念告。 ’公权误以为子敬也,缝有‘贞观’半印,世南、孝先字跋,孝先是本朝王曾丞相字。刘季孙以一千置得……唐太宗书窃类子敬,公权能于太宗书卷辨出而复误连右军帖为子敬,知书者乃如此……余既跋定之,苏子瞻于是跋诗曰:‘家鸡野鹜同登俎,春蚓秋蛇总入奁。君家两行十二字,气压邺侯三万笺。 ’ ”这段话中米芾记录了《送梨帖》的释文及印鉴,并抄录了柳公权的跋文两段,但否定了柳公权将《思言帖》认作王献之的看法。同时,我们还可得知苏轼在此后有跋诗一首,二人很可能是同时作跋。
又《宝章待访录》 :“王献之《送梨帖》有‘黎氏’印,连柳公权跋、王右军《言叙帖》两行,有‘贞观’半印、‘徐僧权’字。右在左藏库副使刘季孙处,据柳公权跋于唐太宗书前杂出献之书,乃将其父书却黏于献之帖后,云又一帖,柳误以父为子矣,况不知书者乎? ”这则文献与《书史》中所记大略相同而更加简略。
米芾所记《送梨帖》为十二字,柳跋所称《送梨帖》有“两行十字” ,让人不禁怀疑柳跋或是从别处移配至此,所言“两行十字”并非《送梨帖》 。然而,经研究发现,其实米芾所见《送梨帖》同样是“两行十字” ,《书史》所记录的文本中,“梨”字可能为米芾或依据书籍记录或听自传言而补。而“颗”字应为米芾误记或书籍刊刻之误,对此有四点证据:
一、根据跋文内容可知,柳公权所记的“两行十字”在唐朝时便与《思言帖》相连。米芾认可柳公权将《思言帖》从唐太宗书作中筛出,并认为实际应为王羲之书,而《思言帖》之前的“两行十字”米芾认为是王献之所书。米芾认可《送梨帖》为王献之书,又引柳公权此跋于《送梨帖》后,因此米芾认可柳跋中“两行十字”就是《送梨帖》 。由此,米芾见《送梨帖》时应就是两行十字。
二、 《施注苏诗》 :“书刘景文左藏所藏王子敬帖(即米芾所说的《苏子瞻跋诗》 ) 。 ”条引章子厚《书评》亦可为证,云:“刘季孙文思有子敬两帖二十二字,虽残缺不完而精神骨气具在。柳公权题数十字于其后,用笔艰辛滞涩不可言。 ”章子厚所说的“二十二字”应该就是指《送梨帖》 “残缺不完”只剩十字,加上《思言帖》十二字正好二十二字,且柳跋数十字确也“艰辛滞涩” 。章惇是苏轼的朋友,所以他的记载较可信。
三、在《宝晋斋》 《澄清堂》二宋帖中,所刻《送梨帖》亦无“颗”字。
四、 《书史》中所记录的《奉橘帖》文本也将“枚”误记为“颗”,由此可知如今所传《书史》不止此处有误。
因此,我们可以确认柳公权、米芾所见的《送梨帖》文本与今传诸本并无不同。
今传《送梨帖》诸本的关联
《送梨帖》在《宣和书谱》中被列为王羲之书,在《中兴馆阁续录》也是如此。王世贞《弇州续稿》云:“敬美弟自燕中归,得大令此卷,后有柳诚悬、文与可二跋。考诚悬跋盖并右军‘思言叙卒何期但有长叹念告’不(应作十)二字俱误以为大令,故有‘剑合(应作入)延平,珠还合浦’语。米元章鉴定之,遂析为二卷,而子瞻所题‘家鸡野鹜同登俎,春蚓秋蛇总入奁。君家两行十二字,气压邺侯十(应作三)万笺’盖右军《思言帖》尾也。元章左袒大令,故不谓为然,而诚悬跋后细题‘又一帖十二字连之’语,皆为元章所削去,恐后览者以诚悬跋语致疑。 ”王世贞此语虽有臆测之嫌,然而据此可知《送梨帖》在此时已与《思言帖》分离。
《送梨帖》收刻于《淳熙秘阁续帖》 《宝晋斋法帖》 《墨池堂选帖》《戏鸿堂帖》 《三希堂法帖》等。 《宝晋斋》石版龟裂,损及所刻柳跋,而《戏鸿堂帖》 《墨池堂帖》都有同样的残泐痕迹,因此可知《戏鸿堂帖》《墨池堂帖》二者皆是《宝晋斋帖》中《送梨帖》的翻本。 《淳熙秘阁续帖》与《宝晋斋帖》 《墨迹本》三者皆有出入。曾宏父《石刻铺叙》云:“ 《淳熙秘阁续帖》 ,十卷十二年三月被旨摹勒入石,皆南渡后续得唐朝遗墨。首卷则钟繇、王羲之帖、次则羲献书。 ”据此《淳熙秘阁续帖》所刻应即绍兴内府所藏, 《宝晋斋帖》及《墨迹本》应是有别于此的另一版本。
《石渠宝笈·续编》对《送梨帖》记载较为详细,所记录的鉴藏印极多。安岐《墨缘汇观》 :“此卷明王敬美曾收,王氏昆仲及王稚登、文嘉、莫云卿、詹景凤、周天球皆有跋,又董文敏以镜面笺临此帖并书苏诗附于后。 ”比照《石渠宝笈》和《墨缘汇观》中的记载,我们可以发现今传墨迹照片、明清诸家所见、 《三希堂帖》所刻的《送梨帖》是同一本。
墨迹本《送梨帖》的递藏
我们将墨迹、刻帖、书籍相互参照可以了解《送梨帖》的大致流传。墨迹照片及《石渠宝笈·续编》中所收录《送梨帖》均无宣和、绍兴内府印,可知其非宋时内府旧物。南宋时归董良史,明时归项元汴、王世懋,入清归卞永誉、安岐,乾隆时在内府。墨迹照片上钤“笙巢真赏”及“卧雪斋藏”二印, 《艺舟双楫·卷三》 :“南城曾协均,字笙巢,年二十四。 ”款
为辛丑,即道光二十一年(1841),因此可以估算出曾氏大致生年,至于逊帝等携字画出宫其人即便在世亦已百余岁,加上内府印鉴至“宝笈重编”止,更无宣统印鉴, 《赏溥杰文物目录》中也无此本,因此此帖或许并非清末时从宫中散出。杨守敬《评帖记》有“真迹今藏内府”之语,真不知此帖究竟何时出宫。殷兆镛《齐庄中正堂诗钞》称曾氏为侍御,难道为皇帝所赐? 《送梨帖》墨迹本黑白照片中可见最晚印鉴应是“景行维贤”印,故民国时应在完颜景贤处。